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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连发3份安许处罚决定书:安管人员配备不足,3家企业被暂扣安许30日

📅 2026-10-19

2026年10月14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集中公布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广东中骁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凯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晟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处罚,原因均为企业安管人员(A/B/C证)配备不足、被认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同期,省厅还公告注销了清远市信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份处罚均由省厅通过“三库一平台”与“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数据比对发现,值得所有持有安许的企业对照自查。

一、三家企业被罚情况一览

企业名称 持有资质 安管人员配备(查询结果) 处罚
广东中骁建设有限公司 4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A证0人、B证0人、C证1人 暂扣安许30日
广东凯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项(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A证、B证、C证均未配备 暂扣安许30日
广东晟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A证1人、B证0人、C证0人 暂扣安许30日

二、认定与处罚依据

省厅认定,上述企业安管人员配备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第(三)(四)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四)项,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决定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自企业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执行。

三、被暂扣期间的实际影响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这不是“本地受限”,而是全国范围的经营限制,对投标、签约、开工均有直接影响。

三家企业均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后5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处罚已按程序作出。企业如不服,可在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四、同期:清远市信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许注销

发布:2026年10月15日(决定落款10月11日)

清远市信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已注销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向省厅申请注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厅同意其申请,编号为(粤)JZ安许证字[2025]001098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作废。

提示: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后,配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及时办理注销,避免证书状态异常影响企业经营与信用记录。

五、给企业的自查提示

原文链接:

如需建筑业企业资质(新办、升级、增项、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注销)或安管人员(A/B/C证)相关咨询与代办服务,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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