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26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明确本年度学时要求、学习内容与登记方式。对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人员及拟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这是当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一、学时要求:每年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
2026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继续教育年度学习截止时间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习内容
围绕2026年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和行业发展趋势,本年度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确定四类内容:
-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租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配套规定、《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
- 规章和政策文件:《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建市规〔2026〕2号)等。
- 标准和指引:《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26)、《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26)、《广东省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工作指引》等。
- 相关专题:城镇燃气、园林绿化、无障碍设施、市政路桥设计、建筑设计创作、岭南建筑传承、城市更新背景下既有建筑改造、建设工程抗震与消防、智能建造、模块化建筑、BIM技术、人工智能、粤港澳工程建设规则衔接、新型工程建设组织模式、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等。
三、学习形式与学时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jxjy/)公布的施教机构。以下方式计入当年学时: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讲座、访谈等活动;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载入上述管理系统,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登记,或由系统自动记录。用人单位应保障经费和时间,并做好学时审核。
四、给企业和个人的提醒
- 继续教育学时是注册执业人员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及职称申报的常见审核项,不要等到年底集中补;
- 登记以系统记录为准,线下培训务必确认施教机构已录入系统;
- 企业统一组织学习时,注意留存培训通知、签到与结业材料,便于后续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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