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持续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连发多项公告与处罚决定:撤销51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限制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2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处罚;另有1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同步更新。相关企业和持证人员请对照自查。
一、省厅公告:撤销方键等51人安管考核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发布:2026年10月10日
经广东省住建厅核查发现,方键等51人被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限制申请后,在我省再次违规取得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厅曾于2026年8月26日发布告知公示,公示期间收到1位人员提交申诉材料,经复核申诉理由不成立。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现决定:
- 撤销方键等51人在我省违规取得的52本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涉事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提示:安管人员证书(A/B/C证)的跨省核查与联动惩戒正在收紧——被外省撤销并限制申请的人员,在广东违规重新取得的证书同样会被追溯撤销。企业办理资质、安许及参与招投标前,务必核查人员证书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二、2家企业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发布:2026年10月10日
省厅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通过“三库一平台”与安管人员考核系统数据比对,发现以下2家企业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
| 企业 | 持有资质 | 安管人员配备 |
|---|---|---|
| 广东旭晟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迎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项(起重设备安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二级、输变电二级) | A证1人、B证0人、C证1人 |
| 广东同成建设有限公司 | 8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 | A证1人、B证1人、C证0人 |
两家企业安管人员配备均不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及《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八条等规定,被认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省厅决定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
重要影响: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三、广州冠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
发布:2026年10月8日(决定落款9月30日)
广州冠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已注销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向省厅申请注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研究,省厅同意其注销申请,编号为(粤)JZ安许证字[2026]000767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作废。
提示: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后,配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及时办理注销,避免证书状态异常影响企业经营与信用记录。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更新:两家机构获同意备案
发布:2026年10月10日(决定落款10月9日)
省厅组织专家对广州市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珠海泰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列入名录的资料进行了审查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同意上述两家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备案,并录入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
原文链接: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撤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告
- 关于广东旭晟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关于广东同成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注销广州冠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州市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等两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评审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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