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2026年度第九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结果,并公示了最新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和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另有一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告送达。涉及资质申报、延续的企业请留意以下时间节点。
一、2026年度第九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公告2026年第131号)
发布日期:2026年9月23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的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6年度第九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点击”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原因。
二、2026年度第九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2026年第132号)
发布日期:2026年9月23日
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延续、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2026年度第九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同样可通过政务服务门户查询原因。
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建办受理函〔2026〕22号)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10日(7个工作日,9月24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询具体意见。如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交陈述申请——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由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受理。
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公示(建办受理函〔2026〕23号)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10日
近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予以公示。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五、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建督撤字〔2026〕223号)
发布:2026年9月20日
某单位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行政许可被撤销,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督撤字〔2026〕22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给资质申报企业的提醒
1、第九批核准结果已公布,未通过的企业请及时查询原因,为下一批次申报做好准备;
2、处于公示期的企业:如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务必在10月10日前提交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资质申报须确保人员、业绩材料真实合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被撤销资质并限制再次申请。
原文链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6年度第九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6年度第九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督撤字〔2026〕223号)的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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