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引

各类注册证书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汇总

🏗️

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初始、延续、变更、注销、增项

7条指引
👷

安管人员

安管人员考核报名、证书办理、继续教育

10项业务
📐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初始、延续、变更、注销注册

4条指引
💰

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初始、延续、变更注册

3条指引
🏛️

建筑师

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初始、延续、变更

13条指引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岩土/电气/公用设备/化工注册工程师

22条指引
🏠

房地产估价师

估价师初始、延续、变更注册

3条指引
🇭🇰

香港执业师在粤注册

港澳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

5条指引
⚙️

二级注册管理系统

二级管理系统账号注册激活与变更

1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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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2026年更新

📌 重要提示

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注册全面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不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 注册流程(共6步)

  1. 个人实名认证:打开国家政务服务平台(gjzwfw.www.gov.cn),注册个人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建议使用手机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更快更方便。
  2. 在线申请:登录后找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需要提前准备好:个人签名电子版(白纸黑字、拍照上传)、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需用官方照片处理工具处理)。
  3. 企业确认:聘用企业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在系统中接收并确认你的申请信息。请提前联系公司负责证书管理的人员配合操作。
  4. 省级审核: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在线审核材料。一般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 住建部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终审并发布公告,可在官网查询审批结果。
  6. 下载电子证书: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注意:现在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可办理的注册类型(含注意事项)

类型说明⚠️ 注意事项
初始注册取得资格证书后首次注册须在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逾期需提供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每注册有效期60学时)。注册成功后发放电子注册证书(2021年10月起实行,2022年1月起纸质证书作废)。省级20个工作日+住建部20个工作日审批。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届满30日前可申请延续,需完成继续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各60学时),并对完成情况作出承诺。准予延续的,有效期从准予之日起重新计算3年(距65周岁不满3年的,至65周岁当日)。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自动失效。
增项注册增加其他专业最多可注册10个专业,必须在同一家单位注册。需取得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增项后不延长原有证书有效期。自2021年10月起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或加贴防伪贴。
注销注册离职、退休等不再执业由个人在系统申请,企业确认后提交。2026年4月10日起新规:一级建造师申请注册企业与本人持有的其他证书(监理、造价、安管等)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住建部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注销后可随时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需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若因"挂证"被行政处罚撤销注册的,自撤销决定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重新注册
(含变更执业单位)
注销后重新注册
或变更执业单位
变更执业单位的操作方式: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变更注册手续。2021年新系统上线后,实际操作中系统不再单独设"变更注册"入口,改为先办理注销、再申请重新注册。注销后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重新注册后有效期重新计算3年。
遗失补办证书遗失或污损2022年1月起已全面实行电子证书,不再补发纸质证书,可直接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建部政务服务门户"重新下载。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需重新下载并确认使用时限。打印后需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否则无效。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查询注册信息。

📝 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 学历证书原件
  • 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1年)
  • 社保证明(近1个月)
  •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仅逾期注册时需要)
  • 个人签名电子版
  • 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

💰 费用

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 相关系统入口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 个人申请入口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 企业端登录
中国建造师网 — 查询公告、公示信息

⚠️ 综合注意事项

  • 一级建造师证书与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同属住建部管理,只能注册在同一家单位
  • 一级建造师与注册安全工程师(应急管理部)可分属不同单位注册
  • 注册证书为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版
  • 严禁"挂证",一旦查实将撤销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社保必须唯一,注册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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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简介

2026年更新(含2026年3月26日最新政策)

系统名称: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

系统网址:https://gdagkh.gdcic.net/

适用对象:广东省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

三类证书说明

证书适用人员说明
A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副总(副总裁)、技术负责人、董事长(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总监企业安全管理的最高负责人。
法人可不要求学历职称。
企业专职安全总监须持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
B证
项目负责人
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必须先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才能申请。
项目安全总监须持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类)
C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总监等需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 2026年3月26日新政策要点(粤建质〔2026〕57号)

  • A证新增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总监。取消"安全总监""其他"职务。
  • 企业专职安全总监: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不限类别)。
  • 项目安全总监:须持有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可报考B证。
  • 证书增发:持有有效A证且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可申请增发法定代表人A证(可持有多本)。
  • C3证换发:持有综合类C3证的人员可申请换发C1或C2证,换发后不可再换回C3。
  • 持证限制:持有"企业专职安全总监"A证或C证的人员,不得持有其他类别安管证书。每人仅限持有1本B证。
  • 职务变更:职务为"安全总监"或"其他"的旧版A证,办理业务前必须先进行职务变更。

A证 — 企业主要负责人报考条件及材料

2026年更新

报考条件

  • 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职称
  • 法定代表人:对学历和职称不作要求
  • 技术负责人:需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任职条件
  • 企业专职安全总监: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不限类别)
  • 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 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需要准备的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书(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技术负责人需提供)
  • 职称证书(如有)
  • 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企业专职安全总监报考时需提供中级及以上)
  •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 劳动合同(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有效合同)
  • 社保证明(近1个月)
  • 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白底电子照)

B证 — 项目负责人报考条件及材料

2026年更新

报考条件

  • 必须先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证书)
  • 项目安全总监:须持有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也可报考B证
  • 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 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 重要提示

B证的前提条件是你必须先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成功后才可以申请安管人员B证。建造师注册流程请参考本页面"建造师"分类指引。

另外,持有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类)的人员,可担任项目安全总监并考取B证。

需要准备的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先完成建造师注册)
  • 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项目安全总监报考时需提供)
  • 劳动合同(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有效合同)
  • 社保证明(近1个月)
  • 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白底电子照)

每人仅限持有1本B证

同时具备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可通过系统按岗位要求转换B证职务。

C证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考条件及材料

2026年更新

报考条件

  • 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 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 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 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C证分类

类别适用岗位
C1证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2证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3证(综合类)综合类(可申请换发C1或C2,换发后不可换回C3)

需要准备的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书(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
  • 职称证书(如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可代替学历要求)
  • 劳动合同(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有效合同)
  • 社保证明(近1个月)
  • 施工管理工作经历证明(两年以上)
  • 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白底电子照)

📋 报名流程(企业端操作)

2026年更新
  1. 企业注册:企业首次使用需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身份核验
  2. 提交报名:企业登录安管系统,点击"企业管理端",进入"报名考试"模块填报人员信息
  3. 参加考试:计算机在线考试(机考),系统随机组卷,提交后即时判分
  4. 领取证书:考核合格后核发新版电子证照

备考提示

  • 考核题库、题型全部对外公开
  • 关注"广东省安管人员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免费刷题备考
  • 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保过渠道

📦 证书业务办理

2026年更新
业务类型说明办理方式
报名考试企业为员工报名参加考核系统在线办理
省内单位调动广东省内换单位原单位调出→新单位调入
证书延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续需先完成24学时继续教育
证书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上传变更证明
证书增发持A证人员可申请增发法定代表人A证系统"证书增发"模块
证书换发C3证可换发C1或C2证系统"证书换发"模块
证书注销离职、退休等注销证书企业/个人在线申请
调往外省/外省调入跨省调动企业在线申请
企业更名企业名称变更上传工商变更证明

证书有效期

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需完成继续教育(至少24学时)并申请证书延期,逾期自动失效。

收费标准

全部免费。

📚 继续教育

2026年更新

学时要求

  • 每个有效期内(3年)至少完成24学时继续教育,平均每年8学时

学习方式

  • 在线学习:系统提供免费继续教育课程
  • 线下培训:参加经认可的线下培训课程

📞 联系方式

2026年更新
地区咨询电话邮箱
省属(除广州、深圳)020-87020575agryfwzx@gdjky.com
广州地区020-85257006agrygz@gdjky.com
深圳地区0755-21015026xf@zjj.sz.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安管人员服务中心(可刷题备考、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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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

2026年更新

📌 办理依据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

📋 注册流程

  1. 个人实名认证: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
  2. 在线申请:选择"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在线填写信息
  3. 企业确认:聘用企业通过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接收数据、打印申请表,将申请人手写签字的照片和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并上报
  4. 省级受理: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接收数据后,按时限要求汇总上报至住建部
  5. 住建部审批:审批结果请留意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公示公告
  6. 领取注册证书:审批通过后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查询证书领取通知

📝 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

  • 注册申请表(系统生成后打印,贴相片、手写签字)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 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1年)
  • 社保证明(近1个月)——已实行承诺制
  • 继续教育证明(逾期注册时需提供)——已实行承诺制
  • 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领取证书时用)

📦 可办理的注册类型

类型说明
初始注册取得资格证书后首次注册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3年)届满30日前申请,需完成继续教育
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单位
注销注册离职、退休等不再执业
遗失补办证书遗失或污损

💰 费用

免费(依据建注〔2015〕11号,不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

🔗 系统入口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 办事窗口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
电话:020-821277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20-82127773

⚠️ 注意事项

  • 执业师本人办理业务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非执业师本人办理的,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 提交书面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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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

2026年更新

📌 重要提示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全流程电子化办理。

📋 注册流程

  1. 个人实名认证: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
  2. 在线申请:选择"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在线填写信息
  3. 上传材料: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等扫描件
  4. 企业确认:聘用企业审核后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5. 省级受理:省级主管部门在线受理审查
  6. 住建部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并发布公告
  7. 领取证书:审批通过后领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

  • 初始注册申请表(系统生成)
  •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 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1年)
  • 社保证明(近1个月)
  • 继续教育证明(逾期注册时需提供,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注册无需)
  • 近期免冠照片

📦 可办理的注册类型

类型说明
初始注册取得资格证书后首次注册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前30日申请,需完成继续教育
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单位
注销注册不再执业
遗失补办证书遗失或污损,需登报声明

💰 费用

免费

🔗 系统入口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 办事窗口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
电话:020-821277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五下午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

⚠️ 注意事项

  • 一级造价工程师与一级建造师同属住建部管理,只能注册在同一家单位
  •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

2026年更新

办理条件

  • 注册有效期满前30日提出申请
  • 在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 无违法违规行为

所需材料

  1. 延续注册申请表
  2. 注册证书原件
  3. 继续教育证明
  4.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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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

2026年更新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48号)

📋 注册流程

  1. 个人实名认证: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
  2. 在线申请:选择"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3. 企业确认:聘用单位通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接收数据并上报
  4. 省级汇总: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汇总上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5. 审批公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批,企业可登录系统查询进度
  6. 领取证书:审批通过后,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查询领取通知

📝 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

  • 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 身份证明扫描件(正反两面)
  •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 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社保证明
  • 继续教育证明(逾期注册需提供)

📦 可办理的注册类型

类型说明
初始注册取得资格证书后首次注册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2年)届满前申请,需完成继续教育
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单位、企业名称变更、姓名变更
注销注册不再执业
更改补办证书遗失、污损、姓名变更等情况

💰 费用

免费

🔗 系统入口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

🏢 办事窗口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对外办事窗口
电话:020-821277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20-82127773

⚠️ 注意事项

  • 注册建筑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2年
  •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需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标准
  • 企业更名时需提供工商变更证明
  • 所有材料在系统原件扫描上传(企业更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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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

2026年更新

📌 适用专业

本指引适用于以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初始注册:

专业注册类型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更改补办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更改补办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更改补办
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更改补办

📋 注册流程

  1. 个人实名认证: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
  2. 在线申请:选择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3. 企业确认:聘用单位通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接收数据并上报
  4. 省级汇总: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汇总上报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5. 审批公告: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审批,企业可登录系统查询进度
  6. 领取证书:审批通过后,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查询领取通知

📝 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

  • 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 身份证明扫描件(正反两面)
  •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 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社保证明(近1个月)
  • 继续教育证明(逾期注册需提供)

📦 可办理的注册类型

类型说明
初始注册取得资格证书后首次注册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前申请,需完成继续教育
更改补办注册证书遗失、污损、姓名变更、企业资质变更等

💰 费用

免费

🔗 系统入口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个人申请入口)

🏢 办事窗口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对外办事窗口
电话:020-821277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20-82127773

⚠️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在系统原件扫描上传
  • 执业师本人办理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非本人办理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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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2026年更新

📌 系统简介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

📋 注册流程

  1. 个人实名认证: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
  2. 在线申请:选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认定",在线填写信息
  3. 企业确认:聘用单位审核后上报
  4. 省级受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审查
  5. 住建部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并公告
  6. 领取证书:审批通过后领取注册证书

📝 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

  • 初始注册申请表(系统生成)
  •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 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劳动聘用合同
  • 社保证明(近1个月)
  • 继续教育证明(逾期注册需提供)

📦 可办理的注册类型

类型说明
初始注册取得资格证书后首次注册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前申请
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单位
注销注册不再执业

💰 费用

免费

🔗 系统入口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

🏢 办事窗口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
电话:020-8212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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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执业师在粤注册

2026年更新

📌 适用对象

通过互认方式取得内地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香港居民,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申请注册执业。

📋 注册条件

  • 香港永久性居民
  • 通过互认方式取得内地相应执业资格
  • 通过广东省相关管理机构举行的法规测试(建筑师适用)
  • 受聘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一个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监理单位
  • 年龄不超过70岁(建筑师)/ 65岁(监理师)
  • 近三年内在香港执业中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 需要准备的材料

  • 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 内地执业资格互认证书复印件
  • 港澳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 与广东省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 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如适用)
  • 香港建筑师学会/工程师学会出具的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书面证明
  • 法规测试合格证明(建筑师适用)

📦 可办理的注册类型

类型说明
初始注册首次在粤注册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
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单位或姓名
注销注册不再在粤执业
遗失补办证书或执业印章遗失、破损

💰 费用

免费

🏢 办事窗口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
电话:020-821277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监督电话:020-82127773

⚠️ 注意事项

  • 提交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退回
  • 年龄限制:建筑师不超过70岁,监理师不超过65岁
  • 聘用单位变更需提供工作调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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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管理系统企业账号注册激活及企业申请资料变更指引

2018-12-11(适用于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

📌 系统简介

二级注册管理系统(http://wx.gdcic.net/)是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管理平台,企业首次使用需要先注册激活账号。

📋 一、注册企业账号

  1. 访问 http://wx.gdcic.net/,点击"企业用户入口"的"登录系统"
  2. 阅读企业承诺书,点击"同意"进入企业登录窗口
  3. 点击"申请通行证"进入企业账号注册申请页面
  4. 根据提示填写企业信息,点击"立即注册"
  5. 输入手机号码获取认证码验证,验证通过后登录

📋 二、登录系统激活账号

  1. 输入注册的账号登录,进入业务导航
  2. 点击其他功能模块里的"企业激活账号申请"
  3.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后保存
  4. 用A4纸打印申请表,手动补充完整信息
  5. 点击"附件资料"按要求上传扫描件
  6. 点击上报,等待省注册中心审批结果

📋 三、企业申请资料变更

  1. 登录系统进入业务导航,点击"企业相关业务申请"
  2. 在企业相关业务管理页面点击"申报企业资料变更"
  3. 按实际情况修改企业信息和企业资质信息后保存
  4. 打印申请表并上传附件资料
  5. 点击上报,等待省注册中心审批

📝 需要准备的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
  • 企业资质证书
  • 企业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 法人身份证

🏢 咨询电话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电话:020-8212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