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住建部11月2日起公示两项资质审查:专家审查意见与告知承诺申报同步,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77家评审结果公布

📅 2026-11-02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26年10月30日连发两份资质审查公示,公示期均自2026年11月2日开始;同时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评审结果。涉及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四类资质的申报企业,本周起可查询具体审查意见。

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建办受理函〔2026〕24号)

陈述申请怎么提: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须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 http://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的陈述申请表,电子数据包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予以受理。提交日期以省级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企业要预留省级上报的时间,不要卡在公示最后一天。

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公示(建办受理函〔2026〕25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延续或晋升一级资质评审结果公示

四、企业应对建议

  1. 先查意见再决定是否陈述。专家审查”不同意”通常集中在人员业绩、代表工程规模、技术负责人经历等硬指标,先下载汇总表核对本企业条目,再针对性准备陈述材料,避免泛泛申诉。
  2. 陈述材料要”证据化”。涉及业绩的,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图等能相互印证的链条;涉及人员的,附注册证书、社保、劳动合同。仅文字说明很难翻盘。
  3. 盯住时间差。部里受理以省级上报日期为准,省级主管部门内部流转需时间,建议公示开始后一周内完成省级上报。
  4. 告知承诺申报企业要自查承诺内容。公示期是社会监督窗口,人员、业绩与承诺不符一旦被举报查实,按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处理(警告、撤销资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申请)。

原文链接

咨询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470;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4524。

电话咨询 微信咨询
×
扫码添加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长按保存图片,用微信「扫一扫 → 相册」添加
或直接搜索微信号:18565459393
复制微信号